2008年乌拉特前旗公开选拔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关于在乌拉特前旗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旗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方法,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活力,按照《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旗委研究决定,采用“一推双考”的办法公开选拔部分正副科级岗位领导干部。
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报考人员范围
(一)公开选拔职位。旗团委书记职位1个,旗干部职工培训基地副主任职位2个,其中1个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职位;中蒙医院副院长职位2个,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位1个。
(二)报考人员范围。全旗范围内在职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部门的所有环节干部、后备干部及正副科级干部。
二、任职资格条件
除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根据职位需要,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旗干部职工培训基地副主任职位、中蒙医院副院长职位及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旗委团委书记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工龄,近三年考核为称职以上档次;报考旗团委书记的,还应具备一年以上党龄(2007年9月1日前入党);
3、报考旗干部职工培训基地副主任职位的,应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相近部门的环节干部或旗委备案的教育系统副科级后备干部;报考中蒙医院副院长职位及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位的,应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或相近部门的环节干部或旗委备案的卫生系统副科级后备干部;报考旗团委书记的,应为旗委管理的任副科级一年以上或任正科级的领导干部。
4、身体健康。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10月20日至24日,旗委组织部干部科(旗委党政办公大楼928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1)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上报的形式。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1个职位。各单位要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2)报名时需填写提交《公开选拔正副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签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等有效证件,并交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免冠一寸照片3张。上述资料于10月24日前上报旗委组织部干部科。报送资料时将《公开选拔正副科级岗位领导干部报名表》制成EXCEL电子表格并附软盘。报名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报考登记表(网站名称为:乌拉特前旗新闻网、乌拉特前旗机关党建网)。
四、资格审查
旗“一推双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对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旗“一推双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分别以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时在电台、电视台及旗委新闻网站、机关党建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权重计算总成绩,分职位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严明纪律
要严格按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的要求,如实申报,严格审查,坚决制止公选考试、考察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行为,旗委组织、纪检部门对公选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随时取消其公选资格。
七、组织考察
由旗委组织部和旗纪检委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征求纪检、审计、检察等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决定任用
旗“一推双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的情况,分职位按1:2的比例研究确定公开选拔岗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岗位正式人选。并进行拟用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由旗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联系电话:3212572
联系人:赵 青 刘志强
附件:乌拉特前旗公开选拔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乌拉特前旗“一推双考”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