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乌拉特前旗机关党建网 >> 首页 >> 党务指南 >> 知识问答 >> 文章正文
党组能否批准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作者:苏才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根据党章规定,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负责批准给党员纪律处分(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的党组,其职权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关党委(支部)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征求党组的意见。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意见反馈 | 版权申明 | 网速测试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 2004-2010 [乌拉特前旗机关党建网]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或镜像链接!
    主办单位:中共乌拉特前旗直属机关委员会 电话(传真):0478-3212659 站长QQ: 286503211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党政办公楼914房间 邮编:014400
    技术支持:技佳科技 电话:15947542185  蒙ICP备06002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