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乌拉特前旗机关党建网
>>
首页
>>
党务指南
>>
知识问答
>> 文章正文
党组能否批准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作者:苏才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根据党章规定,给党员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负责批准给党员纪律处分(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的党组,其职权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关党委(支部)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征求党组的意见。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下一篇文章:
开除党籍和除名有什么区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意见反馈
|
版权申明
|
网速测试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 2004-2010 [乌拉特前旗机关党建网]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或镜像链接!
主办单位:中共乌拉特前旗直属机关委员会 电话(传真):0478-3212659 站长QQ: 286503211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党政办公楼914房间 邮编:014400
技术支持:技佳科技 电话:15947542185
蒙ICP备06002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