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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选举工作程序((一):筹备阶段的工作
作者:苏才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1、党支部书记提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初步意见
    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前1-2个月,由党支部书记和有关成员研究提出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并就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如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程,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事项进行讨论,并责成有关负责同志起草《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草案),准备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2、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支部书记宣读《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草案),并作出说明:
    (2)讨论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初步决定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等;
    (3)确定下届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4)确定大会议程和筹备工作小组名单;
    (5)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
    会后就会议内容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
    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之后,即以文件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请示》。主要内容如下:
    (1)大会召开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议程;
    (4)支部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4、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筹备和开好党员大会的重要前提。
    召开党员大会之前,一般应向全体党员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教育:
    (1)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重大意义,号召广大党员和群众,以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迎接党员大会的召开。
    (2)进行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宣传教育,明确上级党组织对下一届支部委员的结构和比例要求,号召党员积极参加候选人的酝酿工作,举贤荐能。
    (3)进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从而保证党员大会的顺利进行。
    5、组织酝酿、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名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精神,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员大会选举时,上届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组织党员酝酿、提名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方法: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
    (2)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
    (3)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逐个考核,广泛听取意见。
    (4)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

    6、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员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因此,在党员大会召开之前,支部委员会应十分重视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回顾和总结支部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起草工作报告,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报告稿形成后,应征求所属党员的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委员讨论通过。

     7、起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以及选举纪律等。
    选举办法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8、起草党员大会主持人用语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大会主持人要将大会的内容、程序、要求,按照先后次序和时机宣布出来,引导大会有条不紊地进行,以达到大会的目的,完成大会的任务。大会主持人所宣读的,就是主持人用语。召开党员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起草党员大会主持人用语。
    9、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1)确认党员的选举资格。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时,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所在单位参加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前,应对本单位党员的选举资格进行一次统计和确认。
   (2)准备票箱、《国际歌》乐曲、布置会场等。
    10、召开支部委员全体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是:
   (1)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2)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报告人等;
   (3)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4)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预备名单;
   (6)讨论决定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会后,召开党员大会筹备期间的全体党员会议或党支部(小组)会议,将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全体党员。
    11、印制选票
  按照规定,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因此,选票应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后印制选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支部党员大会开会的时间较短,一般的做法是将选票在会前印制出来。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与以前的名单有异,必须重新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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